第23章
光明之子
弗5:7-14
基督徒與異教徒生活方式之間的對比,現在最終要以聖保羅所熟悉的「光與暗」的比喻來闡述。他吩咐他的外邦讀者不要「與他們同夥」——與那些神憤怒必臨到的悖逆之子同夥(弗5:6)——因為他已在弗3:6中稱呼他們為「同蒙應許,同為一體」的人。他們「從前」確實分享了悖逆者的命運;但對他們而言,黑暗已過,真光現在照耀。
無論是在憤怒還是應許中,在永生的盼望中還是對審判的恐懼期待中,他們與我們都必須參與。這種未來的參與取決於現在的品格。「不要,」使徒懇求道,「再與那些污穢與貪婪的人同夥。你們已經棄絕了他們的路,並用他們的厄運換取了聖徒的產業。不要讓虛浮的話欺騙你們,以為你們可以保留新的產業,卻又回到舊的罪中。要顯出你們與所蒙的召相稱。要行事為人像光明的子女,你們就必承受永恆的國度。」每個人都帶著他過去生活的後果進入下一個存在狀態。那產業取決於他自己的選擇;但並非取決於他個人意志的單獨運作,而是取決於神與他同工的恩典與旨意,視乎那恩典是被接受還是被拒絕。他有光:他必須在光中行走;他必將到達光明的國度。因此,使徒在弗5:7-8中結束了他對重陷異教罪惡的警告。
弗5:9-10描繪了光明子女的品格:弗5:11-14闡述了他們對周圍黑暗的影響。本段的註釋自然分為這兩部分。
I. 「光所結的果子」(而非「聖靈所結的果子」)是弗5:9在較古老的希臘抄本、譯本與教父著作中的正確經文。加爾文在偏好此讀法而非公認的希臘文經文時,展現了他的判斷力與獨立性。本格爾以及大多數後來的批評家亦然。這句話是插入語,包含了一個獨特且具啟發性的比喻。這是從鐵砧上迸發出的火花之一,偉大的作家經常在其中給我們最精闢的表達——這些句子因其在思想的熱烈碰撞中被敲擊出來的急切感而獲得了特殊的意義,正如心靈向前伸展去觸及某種超越的思想。該子句用五個詞概括了基督徒的美德,其品質、起源與方法都得到了定義。它精妙地總結了這封書信的道德教導。加5:22-23(聖靈的果子)與腓4:8(凡是真實的,等等)與此段平行,作為保羅對基督徒美德同樣完美的定義。此處的優勢在於其簡潔與警句般的精確。
「你們在主裡是光,」使徒說;「行事為人要像光明的子女。」但他的讀者可能會問:「這是什麼意思?這是詩歌:讓我們把它翻譯成平實的散文。我們該如何像光明的子女那樣行事呢?請給我們指明道路。」——「我告訴你們,」使徒回答:「光所結的果子就是一切良善、公義、誠實。要在這些道路上行走;讓你們的生命結出這些果子;你們就必成為神光明的真子女。這樣生活,你們就會發現什麼是主所喜悅的,以及喜悅祂是何等喜樂的事(弗5:10)。你們的生命將不再與黑暗的行為有任何牽連。它將閃耀著清晰而穿透的光芒,使黑暗的行為蒙羞,並轉化黑暗本身。它將以一種所有人都必須聽到的聲音說話,呼喚他們從罪的沉睡中醒來,在基督裡看見他們生命的真光。」這就是這段令人愉悅的定義所處的背景。
但它不僅僅是一個定義。雖然這句話宣告了基督徒美德是什麼,但它也指明了它來自何處,它是如何產生並維持的。它斷言了基督徒品格與基督徒信仰之間存在的聯繫。沒有樹就結不出果子,正如樹若不結出適當的果子就無法健康生長一樣。
宗派立場介紹(本站譯者收錄,非本文文獻)
1. 「那產業取決於他自己的選擇;但並非取決於他個人意志的單獨運作,而是取決於神與他同工的恩典與旨意」:本段反映了阿民念主義(Arminianism)或協同論(Synergism)立場,強調神人合作;加爾文宗(Calvinism)則傾向主張神的主權預定論,強調救恩完全出於神的恩典,人的意志在重生前是被動的。